各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共同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的倡议》精神,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体面稳定就业,定于2021年3月—6月开展“促就业双访活动”,号召全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合作,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舞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一篇: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复工务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