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为退役军人创办实体全面复工复产创造条件,为我市退役军人复工务工提供服务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一篇: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促就业双访活动”的通知